中央社2009/06/24
性工作者擬除罪化 日日春:應具體廢罰則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4日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表示,呼應性工作者人權要求,將改變過去罰娼做法,原則上除罪除罰化。日日春協會表示,行政院應具體廢除社維法80條,並取消警察取締積分。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劉兆玄雖然指示朝「性工作者除罪化」方向推動相關工作,但並沒有表明是否贊成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
鍾君竺指出,她們贊成在除罪化的方向下,研擬相關的管理法令和配套,並重視性工作者的聲音,而為了制定有效的管理和配套措施,政府應在不同層級的縣市如台北市、宜蘭縣、雲林縣舉辦數場研討會。
她表示,研討會應邀請不同型態的性工作者,如應召女子、娼館女子、半套店女子、流鶯、同志性工作者等參與,因為,不同型態的性工作者有不同的需求,政府也應一併尊重。
此外,鍾君竺認為,在社維法第80條未廢除前,內政部警政署也應以行政裁量先改善,也就是取消警察查緝娼妓的積分,讓警察從目前的主動查緝,轉為被動查緝;此外,地方政府也應朝向設置對話溝通平台,讓社區居民與性工作者可以互相協調,而不會變成零和關係。980624
TVBS新聞2009/06/24
性工作將除罪化 地方可望自設專區
研考會主委江宜樺:「原則上,我們會朝性工作除罪化的方向來辦理,會中雖然有不同意見,有的認為專區設立應該經過縣市地方公投,有些意見是說不需要經過公投,那最後院長的裁示是,可能設置專區部分,不以公投方式辦理較妥當,而應該由各縣市政府或者議會,依他們權責決定。」
中央社2009/06/24
性工作除罪但設專區地方決定 縣市各有看法
(中央社24日綜合報導)行政院指出,性工作除罪化,是否設專區地方決定;部分地方首長與議會看法不一。有縣市首長認為將廣納意見後再議,或透過公民審議決定,有地方議會同意有條件設立「成人休閒專區」。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裁示,呼應性工作者人權要求,將改變過去罰娼做法,原則上除罪除罰化,也就是將不罰娼,至於是否設立專區,由內政部研擬管理法令後,再由各地方政府決定。
宜蘭縣長呂國華晚間對此不願表示任何意見。
至於曾經走過半個世紀之久,聞名一時的雲林縣虎尾糖廠鐵道旁紅燈區,也就是俗稱虎尾「鐵枝路腳」娼寮,從公娼轉為私娼年代已不可考,但因娼寮鄰近都會、學校、社區,去年7月經警方強力取締,讓碩果僅存1、2人的私娼,在當地銷聲匿跡。
雲林縣長蘇治芬對於設立性工作者專區,昔日曾表達贊成態度,但對中央政府的「是否設立專區由地方政府決定」說法,強調將進一步瞭解中央政府的意向,並廣納地方意見後再議。
高雄市長陳菊受訪主張透過公民審議決定,議會則同意有條件設立「成人休閒專區」。陳菊受訪表示,市府希望透過公民審議的方式做決定,將以兼顧必要的需求及道德觀感做為評估設置性專區的考量因素;不過,盼中央應有明確的政策,才能讓地方政府依循。
市議會議長莊啟旺認為應審慎評估,基本上不反對在有完善的法律基礎規範下,設置「成人休閒專區」;提議在賭場內附設為宜。
市府社會局長許傳盛說,在國外有很多成人休閒專區,不過多為歷史傳承下來的地方;如果國內以潮流的需要新設,恐怕沒有哪一個行政區的民眾會歡迎性專區就在自家隔壁,他認為,光是設置地點的尋覓就有困難。980624
中央社2009-06-24
劉兆玄裁示不罰娼 婦團肯定但反對設專區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裁示,朝性工作者除罪化辦理,專區設置由地方政府決定。對此政策,婦女團體肯定不罰娼,但反對專區,尤其民眾反對「專區設我家後院」,政府需有智慧處理。
劉兆玄在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裁示,罰娼條款「原則」上,對性工作者朝除罪化及除罰化方向辦理,專區的設立則由內政部研擬管理法令後,再由各地方政府決定。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勵馨、婦女救援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等團體組成「反性剝削聯盟」,主張支持不罰性工作者,但不表示支持性工作者的工作權,他們同時主張應嚴罰性產業剝削者。
紀惠容指出,不贊成設置專區,因為專區將淪為性交易洗錢、人口販運中心,荷蘭的色情專區已在檢討,擬縮減專區範圍。
紀惠容強調,相信很多人贊成設置色情專區,但是都要求「專區不要設在我家後院」,中央政府將燙手山芋丟給地方決定,是不好的作法,應該由中央、地方政府做好整體討論與配套,否則,日後地方政府處理專區問題,需要很大的智慧才能解決。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則表示,台灣的婦女團體有不罰娼的共識,並積極爭取,對於劉兆玄不罰娼的裁示,她給予肯定。
她也反對設置專區,曾昭媛指出,設色情專區是道德的假象,政府特許專區內的性交易不罰;而專區外,娼、嫖都罰,將造成專區外產生地下化性產業,不但沒有必要,且將造成管理不當。
曾昭媛表示,若政府朝向設置專區方向規劃,必須維護性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及性病防治問題;並建議要以性工作者權益為中心,讓性工作者自組勞動合作社,自主經營、利潤分配,並納入合法化管理。
中廣新聞2009-06-24
政院:性工作除罪化 完成前警方勿刻意取締
【中廣新聞/張德厚】行政院今天召開人權保障小組會議,會中決定將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將於六個月內研擬性工作管理辦法,並決定要不要以設專區的方式來管理。而在完成除罪化之前,行政院也要求警方不可刻意取締性工作者。
行政院召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表示,院長劉兆玄在聽取內政部有關性工作除罪化的報告後裁示,原則上要將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要在六個月內研擬出性工作的管理辦法及相關的配套措施,並再修「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後對於性工作者就不可以用社維法取締。
而如果未來內政部定的管理辦法中,決定對性工作採專區管理,各縣市可自行決定是否要設性工作者專區。
在完成性工作除罪除罰之前,行政院也要求,警方不可刻意去取締性工作者。江宜樺:『已經推動一個措施,就是就是警察在取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案件時,不要列入警察的績效分數,以免警察為了爭取績效分數,而不斷的刻意去取締性工作者。』除罪化前,並建議法院方面對於性工作者能處以罰鍰代替拘留,並且要符合比例原則。
同時,政院也還要勞委會研擬強化性工作者的轉業輔導措施。
中國時報2009-06-24
政院通過性工作除罪化,半年內決定是否設性專區
【中廣新聞/胡祥華】行政院今天召開人權保障小組會議,會中決定將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將於六個月內研擬性工作管理辦法,並決定要不要以設專區的方式來管理。而在完成除罪化之前,行政院也要求警方不可刻意取締性工作者。
行政院召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表示,院長劉兆玄在聽取內政部有關性工作除罪化的報告後裁示,原則上要將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要在六個月內研擬出性工作的管理辦法及相關的配套措施,並再修「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後對於性工作者就不可以用社維法取締。
而如果未來內政部定的管理辦法中,決定對性工作採專區管理,各縣市可自行決定是否要設性工作者專區在完成性工作除罪除罰之前,行政院也要求,警方不可刻意去取締性工作者。
除罪化前,並建議法院方面對於性工作者能處以罰鍰代替拘留,並且要符合比例原則。同時,政院也還要勞委會研擬強化性工作者的轉業輔導措施。
中國時報2009-06-24
性專區踩煞車 先設專法配套
【江慧真/台北報導】
難禁,更難管▲苗栗西勢美南紅燈區仍有女子站壁,警方常帶隊前往查緝。(陳慶居攝)
在「性工作免罰化」呼聲下,內政部原擬設「性專區」,但各界歧見甚大,行政院將急踩煞車,先打造一部《成人性交易處理法》後再行研議配套!行政院今日將召開人權推動小組會議,由於各方仍激辯不休,據了解,劉揆將先裁示五大措施後再議,以凝聚社會共識。
行政院人權小組今日將召集相關部會,討論五大人權議題。據悉,原內政部提設立紅燈區概念,授權各縣市政府打造「性工作專區」,不過,此提案一出各界譁然,不僅婦運團體分裂為「支持性工作權」、「反對性剝削」兩派,各縣市政府也以反對意見居多,內政部恐怕引爆更大的爭議,因此研議先行提出五大措施,從行政裁量手段上先著手改善。
研擬五大措施 短中長各有重點
內政部提出五大措施,可從短、中期來著手:在短期部分,政府可先加強對人口販賣的嚴格取締、警察取締性工作不納入積分點數、不作為警察考核的範圍、加強對性工作者疾病篩檢和保健、多採罰鍰裁量而不強制居留等。
在中長期部分,則傾向由內政部先行研議一套專法,在形成社會多數共識的基礎上,先從法制面設定《成人性交易處理法》,對於娼、嫖或是經營者之間如何規範,若設立性專區,區內和區外的性交易如何處罰或取締,縣市政府如何裁量,主管機關職權如何畫分等,給予明文具體化。
建立合法基礎 政府再介入規範
此外,研考會委託專家學者組成公民會議研究認為,娼妓嫖客和第三者都不該罰,性交易合法化有五大優點:一是政府可以監督管理、避免地下化,二是學校教育傳達正確性觀念,三是性工作者定期健檢,降低得病不就醫風險,四是性交易紛爭可求償,避免暴力剝削,五是政府可年亦「課稅」回饋性交易政策領域,強化公共衛生。
中國時報2009-06-24
縣市長多搖頭 蘇治芬投贊成票
【都會中心/綜合報導】對於設置性工作專區,絕大多數縣市長反對,唯獨雲林縣長蘇治芬贊成。基隆市長張通榮則強調,他不反對設性工作專區,但不適合在基隆。
雲林縣長蘇治芬表示,性是人類的原始需求,性工作是人類最原始的行業,不應再逃避這個問題,明白列入規範會比較好,對於性工作者的權益也應該保障,特別是性病的預防與管理。
蘇治芬說,她請教過衛生局長,站在傳染病的觀點來看,集中於性工作區統一監督管理反而比在社區陰暗處流竄好。
新竹市長林政則表示,市府完全尊重議會意見,若是議會贊成,市府就同意,若是反對,當然就不能設立。
嘉義縣長陳明文和苗栗縣長劉政鴻都持反對意見,原因是兩縣均為農業縣,專區與地方民情格格不入,並會嚴重衝擊純樸的民風,破壞善良風俗。
台中市長胡志強不贊成、不支持設置性工作專區,因為「相信民意不會支持」,民眾不支持的事,他不會去做。
宜蘭縣長呂國華也認為,現階段宜蘭縣「不需要」設立「紅燈區」。
中國時報2009-06-24
五成贊成色情專區 但別在我家
【中時民調中心/台北報導】我國是否應該開放設置「色情專區」,多數國人樂觀其成!依據本報最新調查發現,雖然目前從事性交易是違法行為,但五一%受訪者認為台灣色情產業普遍存在,四二%的民眾贊成開放,五七%的人支持設置專區集中管理。四二%的民眾主張由政府統籌設置,五二%的人不希望自己所在縣市設置紅燈區。
依據本報於十六日完成針對台灣地區八百餘位成人的電話調查發現,四二%的受訪者表示與其讓性交易轉入地下,不如讓性工作者除罪化,並在開放之後加強管理。相對的,三九%的民眾覺得應該繼續禁止。
統計分析發現,兩性對是否開放色情產業看法有顯著差異。女性四六%反對開放,三五%覺得可以開放。相對的,男性五○%贊成開放,三二%覺得應該繼續禁止。
我國是否應該仿效荷蘭等國,設置色情專區?調查發現,五七%的受訪者表示支持設置色情專區,三二%的民眾反對設置專區。統計分析並顯示,男性贊成設置專區的比例為六一%,女性為五二%。女性反對的有三五%,男性僅二八%。
誰來主導色情專區的設置呢?調查發現,四二%的受訪者認為應該由中央政府統籌規畫,二五%的民眾表示由各縣市自行規畫設置即可。八個百分點的民眾認為應該優先在離島地區設置。
雖然調查發現,贊成設置色情專區的民意略占上風,但是五二%的民眾不贊成自己所在縣市設立色情專區,三九%的人則樂觀其成。尤其是女性高達六一%不希望自己所在縣市設置色情專區,只有二九%贊成。相對的,四八%的男性樂見本身所在縣市設置紅燈區,四二%表示反對。
本次調查委託艾普羅民調公司執行,於十六日晚間進行,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簿為抽樣清冊,再用抽出電話號碼的尾二數進行隨機取號。共成功訪問八○七位年滿二十歲的民眾。訪問結果並依照台灣地區人口之性別、年齡與地區分布進行加權。在九五%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三點五個百分點。
中央社2009-06-24
政院:性工作除罪化 是否設專區由地方決定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4日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裁示,呼應性工作者人權要求,將改變過去罰娼做法,原則上除罪除罰化,也就是將不罰娼,至於是否設立專區,由內政部研擬管理法令後,再由各地方政府決定。
劉兆玄上午主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下午由研考會主委江宜樺召開記者會說明會議結論。
江宜樺說明,上午討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辦理情形」等4項報告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及是否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罰娼條款)等2項討論案。
其中最受矚目是罰娼條款將出現重大改變,江宜樺表示,過去罰娼不罰嫖,可是在2年前有人權小組委員就曾呼籲重視性工作者的工作權益,今天討論後,劉兆玄裁示,「原則」上性工作者朝除罪化及除罰化方向辦理。
雖然性工作除罪與除罰,但究竟是全面除罪或是只能限制在專區 (紅燈區)內?江宜樺表示,今天劉兆玄沒有指示。他表示,人權小組的高度是去處理人權議題,而要不要設專區及如何設立,是屬於技術性問題,人權小組不宜去規範。
不過,江宜樺說,劉兆玄認為即使要設專區,也不宜以公投方式辦理,而是應交由各縣市政府及議會決定;並指示內政部在6個月內盡速研擬性工作者的管理法令及配套措施後,再去研修社維法中的罰娼條款。
既然未來將朝性工作者除罪及除罰化,在內政部未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及完成修法前,行政院今天另提出將建議司法院轉知各地方法院簡易庭,能否考量對違反者處以罰鍰而非拘留的作法。
行政院另指示內政部維持對警察取締性工作者不計入績效分數作法,不過,在未完成修法前仍要取締,只不計入績效,也就是從主動取締到被動取締。980624
華視新聞2009/06/26
性工作除罪 國外有借鏡
行政院現在計畫要將性工作除罪,規劃特定專區,集中管理,以後娼嫖都不罰,但這樣問題就解決了嗎?看看國外的例子,幾個成立紅燈區的國家,還是有很多後遺症。
只要破獲賣春案,就會看到這種賣淫女排排站,一個個拍照存證,長髮遮臉低頭,不過以後性工作除罪化後,這種移送小姐的畫面,在紅燈專區裡,將不再出現。曾經風光一時的華西街,少了私娼寮,附近店家生意直直落,聽說性工作要除罪化,性工作者當然舉雙手佔成。桃園還有一個目前全台灣唯一存在的公娼店『天天樂』,小小的房間就是公娼營業賺錢的地方,對於性工作除罪,當然樂觀成,往後修法方向,將要改成娼嫖都不罰。
看看國外的例子,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舉世聞名,已經成了觀光勝地,但也造成人口走私橫行,毒品交易更是到了氾濫的程度,而向來以治安嚴謹著稱的新加坡,在市郊芽龍區的巷子裡,門口高掛著一盞紅燈的按摩院,其實就是合法的性交易場所,但就在這些合法色情按摩院的外面,卻可以看到一整排的流鶯和私娼,站在路邊拉客,台灣燈專區的成立,或許得想想,到底解決的問題比較多,還是造成的問題比較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