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 2009.12.31
評論「愛滋恐慌:母親檢舉同志轟趴 全民抽血驗愛滋換超商禮券」
中央大學英文系助理教授 黃道明
我所評論的這兩則新聞有著兩種關於愛滋情緒。一則是發現寶貝兒子玩轟趴感染愛滋病毒,而向檢方檢舉「帶頭惡魔」的「哀傷媽媽」,另一則是疾管局為了推動全民愛滋篩檢利誘民眾而演出的荒謬鬧劇。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知感結構,不但是長久以來官方錯誤防治政策和思維下的歷史產物,也是持續加深愛滋污名的強烈力道。
首先,我們看到了這位心有不甘、憤恨不平的母親,如何要求公權力替她伸張正義,去抓出讓她家庭夢碎的同志魔頭,而檢察官也不負她的寄託,在監控多日後,一舉破獲了這個被認為是散播愛滋溫床、敗壞社會風氣的同志淫窟。而這些被捕的十多名用藥的同志,除了被檢方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更以新修訂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追究他們明知感染愛滋,仍從事危險性行為的刑責。諷刺的是,這個兩年前才修訂而廣被讚譽為深具愛滋人權意識的條例,不但保留了將感染者罪犯化的處罰,還將刑責從原來的從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成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性權團體從來就指出,這個法條將告知與進行安全性行為的責任和義務全部推給感染者,而和官方推行的防治工作自相矛盾。官方歷來強制所謂「高危險群」驗血的作法,不但是戕害人權的警察國家作法,且只是一再加深社會對非婚親密關係與實踐的制度性歧視。而重要的是,在這個新聞的後續發展中,檢方也將一名和另一位感染者做愛的感染者,以該法條的未遂罪起訴,其理由是他們極可能交叉感染而更危險,因而不屬刑法之「不能犯」(不會造成犯罪結果)範圍。這種互相感染在今日醫學研究上並無定論,而國外研究也指出,這種說法往往只是媒體大幅宣染、煽動惶恐的結果。在這裡,我們看到,男同志的身體和性愛,在公權力的凝視下,成為一種必須被嚴厲管制、加以懲罰的公共空間:他們沒有隱私,也被剝奪了在家庭以外、借肉體和愉悅建立情感的社群空間。
而如果說,被定位為高危險群的男同志,在防治條例下被要求證明自己有無帶原,而被強加保護所謂「一般大眾」不受威脅的「義務」,那麼第二則新聞所顯現的,則是「一般大眾」在全民篩檢的政策裡,如何被官方以小利買動,借著抽血的儀式,再度去強化他們自身對愛滋的漠視和無知。這個以「營養補助費」名義發放的超商禮券,嚴重混淆了安全性行為和帶原狀態的關係,也就是說,「一般大眾」只要透過篩檢,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沒有得到那種自做孽且死相難看的「病」,而將所有的防治責任全都推到性邊緣族群身上。政府不但沒有去深刻反省人們如何因為愛滋污名而不願自動出來篩檢,反而藉這種廉價的防治政策,誤導「一般大眾」去相信由於他們所愛和信任的人都不是屬於「那種人」的安全正常人,也因而相信他們自己是安全的。而正是這種官方防治政策裡不平等的篩檢認知架構,讓我們看到了第二則新聞裡出現的婆婆媽媽相爭驗血索取禮券的可笑場面,以及同志在三溫暖裡不願踐踏、出賣自己尊嚴而接受利誘的無言抗議。
官方的錯誤防治思維孕育了哀傷媽媽式的保守性道德氛圍,而發動全民自願篩檢的爛政策則正在鞏固「一般大眾」對愛滋認知的扭曲。我們必須對種殘害性權的廉價愛滋防治政策提出嚴正的抗議。 |